中国乐派系列讲座之十一 李诗原教授“现代音乐在中国”主题讲座
时间:2021-11-19
来源:中国乐派研究院
作者:刘茜
2021年11月19日下午,由中国音乐学院中国乐派研究院、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院以及中国音乐研究基地联合主办的“中国乐派系列讲座之十一”以腾讯会议的形式在线上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国音乐学院特聘教授、中国音乐研究基地研究员李诗原教授主讲,主题为“现代音乐在中国”。讲座由中国音乐学院康啸教授主持。
李诗原教授将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来现代音乐在中国的发展划分成了四个历史时期,即:1927-1949年的萌发时期、1949-1979年的中断时期、1979-1999年的发展时期以及1999年以后的沉淀时期,并对每一时期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李诗原教授指出,将1927年作为西方现代音乐在中国传播或中国现代音乐发展的元年,较为重要的原因是《新乐潮》杂志(北京爱美乐社创办)1927年发表了《新音乐》是目前发现的中国最早介绍西方现代音乐的文章。在1927-1949年的萌发时期内,以冼星海、郑志声、江文也、谭小麟、马思聪、丁善德等为代表的作曲家们,创作出了一些中国早期具有现代音乐风格的作品。同时,20世纪上半叶西方三种重要的体系性的技法——新民族乐派的调式半音体系、新维也纳乐派表现主义的自由无调性与十二音体系、新古典主义的二部写作技法——在中国均得到传播。
1949-1979年被称为中断时期。李诗原教授指出这一时期现代音乐在中国的发展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少数的现代音乐技法或只用于反面人物形象的戏剧塑造,或存在于某些作品的零星片段之中,如桑桐、陈培勋、江文也、罗忠镕、王西麟、汪立三、朱践耳等作曲家的某些作品。而改革开放后,这些作曲家也成为了现代音乐探索的先驱。
1979-1999年是中国现代音乐的蓬勃发展时期,李诗原教授又将其细分为四个阶段:即1979-1984年为“兴起”阶段,1985-1989年为“崛起”阶段,1989-1993年为“低落”阶段,1994-1999年则是“再度崛起”的阶段。
1999年以后的沉淀时期,李诗原教授总结其特征是:有现代音乐,没有现代音乐思潮,但有一批作曲家脱颖而出。同时,他认为这一时期中国现代音乐是一种新的存在方式,即:作为学院派作曲家文化身份的重要标识、作为专业院校作曲专业的一种技术训练、作为国际视野和文化自信的重要表征、以及作为满足部分受众审美口味的小众艺术。进而,他谈到现代音乐“已成为一种学术”,是专门的学术性研究。而现代音乐的研究当前存在三种转向:从文本到话语、从分析到阐释、从民族性到中国性。从文本到话语、从分析到阐释的转向,逐渐在打破学科壁垒,走向更综合的文化研究,而不是简单、封闭的音乐分析。从民族性到中国性的探索,则既要探索中国现代音乐的民族特性,更要探索中国现代音乐的独特技法,这也是我们中国音乐学院建设中国乐派的一个重要理论前提。
讲座最后,李诗原教授对中国现代音乐的发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一是对中国性的构建,二是对可听性的认同。他指出,要对中国现代音乐如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文化背景下发展作出结论还为时尚早,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探索。
近100年是“中国乐派”形成的重要历史时期,本次讲座对“现代音乐在中国”作了全面的历史回顾,使我们深刻了解了“现代音乐”文化在中国近100年内发展的来龙去脉及其深刻的思想内涵,有助于我们对“中国乐派”形成的思想基础、历史渊源、存在形态、文化精神标识等方面的理解和研究,为中国乐派在历史的积淀过程中出现的音乐创作活动提出了新研究思路。以“中国乐派”建设和研究为出发点,通过与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交流与合作,是我校建设高水平研究性大学的具体实践和行动之一。